各區市建管處(辦)、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的事后監管力度,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日常管理,結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實際和動態考核工作,決定從現在起到8月上旬,在全市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專項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和住建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辦法》,突出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全面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嚴厲查處無證或證照不全等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及相關人員上崗資格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規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構建建筑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范圍
全市建筑施工企業及從業人員。
三、檢查內容
(一)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許可證不在有效期范圍內的企業是否存在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行為。
(二)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范圍內的企業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行為。主要檢查以下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情況,企業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投入情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三類人員配備及考核情況,企業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及考核情況,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及考核情況,企業依法繳納工傷及意外傷害保險情況,企業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和標準安全防護品配置情況,企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的設置情況,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設備的配置和救援預案的設置演練情況,企業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情況。
四、組織實施
全市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專項行動分企業自查自糾、各區市主管部門檢查、市建管處抽查、全面整改治理和總結鞏固成效五個階段組織開展。
(一)企業自查自糾(3月10日至3月25日)
建筑施工企業根據各區市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情況報主管部門。
(二)屬地全面檢查(3月25日至4月25日)
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的原則,各區市主管部門組織專門人員,對轄區或行業內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專項檢查。2017年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曾列入黃色和紅色監管的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檢查不合格的要依據相關法規責令整改。
(三)市級督導抽查(4月26日至6月15日)
市建管處組織檢查組,對全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抽查,根據抽查結果,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
(四)全面整改治理(6月15日至7月15日)
各區市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問題企業整改到位。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許可證不在有效期范圍內擅自從事建筑施工的企業,責令停止施工,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證書在有效期范圍內的企業,經查發現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按有關規定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暫扣期間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延長暫扣期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全面整改治理期間,主管部門繼續開展轄區或行業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專項檢查,原則上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證企業的20%—30%進行抽查,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推動專項檢查行動持續進行。
(五)總結鞏固成效(7月15日至8月10日)
根據檢查和整改情況,認真總結,各區市形成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專項檢查報告,報市建管處施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市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抓好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專項行動各環節的工作落實。要結合本轄區或行業實際,切實加強領導,制定相應方案和措施,組織專門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隱患,督促企業整改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提高安全生產條件,排除安全生產隱患。
(二)扎實推進,長效管理。各主管部門要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和本次許可證檢查專項活動有機結合,嚴格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無證或降低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建筑施工的企業,達到源頭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目的;要督促企業依法依規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將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考核常態化,嚴格懲處企業降低安全生產條件行為,構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三)暢通信息,加強監督。各主管部門要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工作成效、檢查覆蓋率、經驗做法和專項檢查報告。8月10日前,向市建管處報送匯報、整改材料;要加強宣傳,引導廣大企業和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專項行動,增強守法意識和安全自律意識;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要加強社會監督,各區市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鼓勵發動中介機構、群眾、媒體等舉報企業無證施工或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推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持續良好發展的有利局面。
2018年3月14日